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修改处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十三)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十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具体变更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