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时间:2023-06-07 15: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10,348,1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38%)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冯骏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87,0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584%);
2、持有公司股份155,6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5%)的公司副总经理李忠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9%);
3、持有公司股份155,6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5%)的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9%)。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冯骏先生、副总经理李忠先生及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冯骏 |
董事、副总经理 |
10,348,119 |
2.338% |
李忠 |
副总经理 |
155,640 |
0.035% |
陈波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155,640 |
0.035%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 |
减持
原因 |
股份来源 |
减持
方式 |
拟减持不超过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不超过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冯骏 |
个人资金需求
|
二级市场竞价买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
集中竞价方式
|
2,587,030 |
0.584% |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
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李忠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
38,900 |
0.009% |
陈波 |
38,900 |
0.009% |
注:冯骏先生拟减持不超过的股份数量2,587,030股中,2,533,990股为其二级市场竞价买入的股份;53,040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三、承诺履行情况
1、在公司实施收购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冯骏先生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其与彭玫女士将共同购买广东甘化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合计购买金额将不低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实际所获对价减去因本次交易产生的所得税费后实际所得金额的30%;且其前述合计购买金额所购买的股票自全部买入完毕之日起锁定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骏先生已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冯骏先生、李忠先生及陈波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减持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冯骏先生、李忠先生及陈波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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