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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09: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德力西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冻结日期 司法冻结执行人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 24,084,779 13.02% 5.44% 2020-12-31 2023-3-13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计   24,084,779 13.02% 5.44%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力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5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27.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29%;不存在被司法冻结情形。

三、其他说明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