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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4,59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5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14,590元。

另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股限制性股票规定予以回购,该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2-28)。为精简流程、费用,该事项尚未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将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一并办理。

上述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4,2861,324元减少至442,631,734元;公司股份总数也相应由 442,861,324 股变更为442,631,734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3月3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甘化路62号甘化大厦3楼证券事务部 
3.联系人:沈峰、龚健鹏 
4.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6.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7.邮政编码:529030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