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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2 16: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2]1584号”文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6.78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81,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426.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3]第12005530098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LED外延片、芯片生产项目及酵母生物工程技改扩建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22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754.4万元,其中:酵母生物工程技改扩建项目投入4,753.03万元,LED外延片生产项目投入60,001.37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人民币7,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8,519.53万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注:因德力光电已于2018年2月完成转让,其在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0020000005369359)不再纳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6月22日,公司前次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见下表:
公告日期  签约方 认购金额 (万元) 起始日 终止日 产品类型 最高年化收益率 是否到期赎回 理财收益(万元)
2017年7月6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00 2017年7月5日 2017年9月4日 保本开放式 4.40% 104.64
2017年9月9日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17年9月7日 2017年11月15日 保本浮动收益型 4.40% 58.22
2017年9月9日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17年9月7日 2017年12月6日 保本浮动收益型 4.50% 77.67
2017年11月18日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17年11月17日 2018年1月18日 保本浮动收益型 4.40% 52.32
2017年12月9日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17年12月8日 2018年3月15日 保本浮动收益型 4.60% 85.57
2018年1月20日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18年1月19日 2018年4月26日 保本浮动收益型 4.50% 83.71
2018年3月17日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6月21日 保本浮动收益型 4.70% 87.43
2018年4月28日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18年4月27日 2018年5月29日 保本浮动收益型 4.40% 27.00
2018年6月1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18年5月30日 2018年7月2日 保本浮动收益型 4.17% -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根据监管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并且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1、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本次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高收益的存款产品,其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低风险、固定收益、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