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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3-08-06 1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7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25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麦庆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参与表决董事7人,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向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33亿元贷款授信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LED外延片、芯片生产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电)以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抵押担保,向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叁仟叁佰万元整的贷款授信额度,抵押物不足部分以公司办公大楼及办公大楼所占土地作第三方抵押担保,并由公司对该2.33亿元授信额度(含德力光电2012年9月28日向该行的53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8月12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