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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14 11: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发电容量指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按合法合规的程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原则转让全资子公司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以下简称北街电厂)闲置的3号发电机组2.5万千瓦发电容量指标(账面价值为人民币0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750,000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详情请参阅公司2013年6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26号)、“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2013-28号)以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拟处置的待关停发电机组容量指标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广信评报字[2013]第125号)。
  经公开邀标等程序,2013年6月9日,北街电厂与河源市东方盛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源)签署了“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转让协议书”,将北街电厂目前闲置的3号发电机组2.5万千瓦发电容量指标以含税单价每千瓦人民币650元的价格转让给东方盛源,转让的含税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6,250,000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北街电厂目前已被租赁经营,租赁期至2015年9月30日,为不影响租赁方的正常生产运作,租赁期间不适宜拆除发电机组,根据“关停小火电机组容量转让协议书”约定,北街电厂将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关停并拆除3号发电机组,故上述发电容量指标正式可使用应在2015年底关停并拆除发电机组后;上述发电容量指标用于“上大压小”工程项目尚需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此次发电容量指标转让事项尚需报经江门市、广东省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审核通过的时间及是否通过审核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东方盛源的基本情况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以南华达街东边德润东方银座A栋801号;法定代表人姓名:林伟军;主要股东:林伟军出资90%,刘坤明出资10%;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机电设备销售;电力工程咨询;厂房、设备拆除服务。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北街电厂负责按照“国发〔2007〕2号文”《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3号发机组的关停工作并对发电机组作不可恢复性拆除。
  (二)北街电厂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关停计划(包括人员安置等相关事宜),积极配合东方盛源及有关各方做好机组关停的相关工作。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电网企业按照2号文件和其它有关规定对北街电厂关停机组所采取的关停措施;机组关停后,2号文件及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的各项优惠政策双方按规定享有。
  (三)东方盛源负责取得江门市政府、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电网及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的支持,办理北街电厂所承诺关停机组所涉容量指标转让的所有相关手续。
  (四)东方盛源负责寻找能接受本协议项下发电容量指标的发电企业,负责办理“上大压小”工程项目所有审批及其它相关手续,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容量指标用于“上大压小”工程项目的所有审批及其它相关手续。
  (五)转让价款:含税单价为每千瓦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本协议关停机组容量指标转让的含税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壹仟陆佰貮拾伍万元整,最终价款总额以经广东省能源局核查并经国家能源局审核确认的装机容量和本协议前述约定单价的乘积为准。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本协议正式生效五个工作日内,东方盛源向北街电厂支付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在东方盛源所指定的“上大压小”工程项目取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批复文件、北街电厂提供含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东方盛源向北街电厂支付本协议价款总额的65%,即人民币壹仟零伍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在东方盛源所指定的“上大压小”工程项目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双方办理协议结算手续完成、北街电厂提供含税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东方盛源向北街电厂支付余款人民币肆佰陆拾捌万柒仟伍佰元整。
  (七)所涉设备处置的约定:北街电厂关停的3号机组所涉的设备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按2号文件的规定作不可恢复性拆除,并能通过省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核查。北街电厂关停的3号机组所涉的设备在出售时,在同等条件下,东方盛源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生效及其他:本协议自北街电厂、东方盛源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司章之日起正式生效。东方盛源所指定的“上大压小”工程项目取得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东方盛源付清本协议项下所有价款后本协议履行完毕。

  四、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本次交易公司可获取1,625万元收入,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该项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后本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