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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22 16: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11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麦庆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参与表决董事7人,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非公开发行股票1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 81,000万元(含发行费用),用于LED外延片生产项目及酵母生物工程技改扩建项目,两项目合计总投资约为 107,790万元。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12年10月31日到期,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实施,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决议有效期一年(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13年10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因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的有效期将于2012年10月31日到期,为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实施,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一年(即: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延长至2013年10月31日)。
上述一至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公司定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2年10月13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33)。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三日